颂冠普法|从“纸面胜诉”到“实质回款”:颂冠律所析司法执行的主动维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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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25
  • 颂冠律师事务所

【简讯速递】
20254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破解执行难问题,系统发布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并公布了第254号案例:厦门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与福建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扣划实施案。该案例明确指出:裁判生效后、立案执行前,被保全人可主动申请法院扣划已冻结的资金用于履行义务,若无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情形,法院可依法作出扣划裁定。案件中,福建某体育公司主动申请划扣被保全资金履行调解书义务,法院依法准予并出具自动履行证明,实现了裁判文书无执行立案情况下的权利兑现。该案例为执行前保全措施提供了有益范式,也体现出法院在审执衔接中的制度优化和司法温度。

【评论解读】
司法的最后一公里,从来不是纸面判决的漂亮落笔,而是执行阶段的真实落地。胜诉之后拿不到钱,仍旧等于输掉整场官司;打赢了官司,执行难却迟迟得不到解决,这种困局是很多当事人在维权之路上最苦涩的体验。在这个背景下,最高法此次聚焦执行实施,显然是一种对法律不应止步于纸上正义的回应,也释放出一种清晰信号:执行,是权利实现的核心一环,必须有温度,也必须见力度。

254号指导性案例最引人注目的,并不是案件本身的金额和复杂性,而是它所确立的一种制度操作可能性——在判决已经生效、还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之前,被保全人可以主动申请法院扣划保全中的财产用于履行债务。这一制度操作打破了过去非得等立案执行的路径依赖,让自动履行有了实操路径。法院不再仅仅扮演制裁者角色,而是搭建了自愿履行的司法引导机制,减少对立,提升效率,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裁判即权利实现

事实上,很多债务人并非始终拒不履行,而是担心履行路径复杂、信用记录受损甚至产生额外的法律风险,这种情况下,法院通过保全即扣划的机制,一方面保护了债权人及时获得赔偿的权益,另一方面也为债务人提供了在法律框架内体面、及时、无附加成本地履行义务的可能。这是一种制度温情的释放,也是一种司法理性的呈现。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这类保全即执行的路径,恰恰暴露出很多当事人对法律维权的滞后意识。很多人直至对方已开始转移财产或拒不履行,才意识到保全的必要;很多人直到败诉方被查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才开始焦急咨询执行流程;而那些裁判赢了,钱却拿不到的情景,背后都是执行意识的缺失和法律筹划的滞后。这正是当下民商事纠纷中最值得反思的一点——光靠赢官司已不足以守护权益,关键还得赢在执行阶段,赢在法律路径的布局与前瞻。

【法律不是等待,而是主动出击】
这一类执行实施案例提醒我们:维权不应只是等法院裁决,更应当在纠纷发生伊始就有防守的设计。比如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应考虑设置担保条款;在纠纷初现时,应果断申请财产保全;在调解达成后,也应合理考量是否需要将履行义务转化为司法扣划,以免再生波折。这些,恰恰是普通人最容易忽视、但也是最应当被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协助完成的部分。

颂冠律所一直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全周期的法律风险防控与债务清收解决方案。在处理涉及借款合同、工程欠款、商业合作违约、股东纠纷等类型案件时,颂冠尤为注重前期财产调查与诉前保全的同步推进。对颂冠而言,诉讼不只是开庭辩论的艺术,更是执行落地的筹谋。在处理一个典型的股东抽逃出资案件中,颂冠团队就曾在起诉前同步对目标公司进行工商冻结与账户查控,案件尚未审结,被告即主动提出清偿,迅速达成和解,实现债权人快速回款。

更重要的是,在复杂执行场景下,颂冠并不满足于传统的申请执行方式,而是更倾向于采用多种法律工具组合发力——从协助申请执行异议,到参与破产程序主张债权,再到推动涉执案件并案执行、代为进行执行和解谈判。这些服务模式背后的逻辑其实很简单:不是打完官司就结束,而是拿到回款才算数

现实中,很多债务人其实并不完全失信,而是面临资产被查封后的资金流紧张或履行机制不畅。像254号案例中福建某体育公司那样主动申请法院扣划保全款项,实质上是债务人寻求理性履行的一种自救方式。而债权人若能在这其中通过专业代理及时协商并推动司法流程,则既能保障自己权益,也能避免陷入旷日持久的拉锯战。颂冠律所正是在这种场景中建立起专业优势,帮助当事人用更合规、更高效的方式实现债权落地。

【尾声:权利的尽头,是执行的起点】
司法的终点,往往不是裁判书生效的那一刻,而是执行法官站在账户面前敲下划拨键的一瞬间。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本次新闻发布会所传递的那样:解决执行难,不只是法院的责任,更是全社会法律意识觉醒的共同任务。只有让每一个民事裁判真正能够落实到现实生活中,法律的尊严与信任才会真正生根发芽。

追讨欠款,不应成为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而应成为一场由专业团队主导、策略与法律并行的战役。正如颂冠律所始终坚持的理念:我们不只是帮你打赢官司,我们更帮助你真正拿回属于你的钱。在未来愈加复杂的商事环境中,法律将不再只是一个维权的盾牌,而是一个回款的利器。

权利从不是施舍而来的,它必须被捍卫;正义也不该止步于文字之间,它必须落地有声。而在这条落地之路上,每一次制度创新、每一次司法优化、每一次专业介入,都是值得被铭记的前进脚步。